臺北市政府在民國90年即深具前瞻規劃成立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,103年11月3日改制成立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,提供青少年各項學習活動發展的平臺服務,包括國際教育交流、壯遊體驗、服務學習、生涯發展、藝文展演、研習課程及育樂活動等,對象涵蓋12歲至24歲階段的青少年。
民國92年2月6日家庭教育法公布實施,臺北市政府於96年增設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為教育局所屬二級機構,目標為整合服務資源及網絡、增進民眾家庭教育知能及強化民政、學校、社政及社區等網絡資源聯繫及串連。
青少年的健全成長與家庭功能息息相關,隨著社會變遷,青少年發展需要更多的家庭支持,家庭教育需要更緊密的親子連結,教育局爰將青少年發展處與家庭教育中心兩單位功能整合,成立「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」,經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7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三讀審議通過,並於111年10月1日正式成立。
本中心以促進青少年發展及推動幸福家庭為核心任務,服務對象以青少年為重點並擴展至全齡家庭教育服務,將推展生涯探索及服務學習體驗,規劃具有啟發性及互動性活動課程,提供優質活動場所及特色主題空間,並結合親職教育、子職教育、婚姻教育及性別教育等,強化親子關係及家庭的信任感與認同感,讓父母與青少年共同成長。